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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损害消费者权益,请谨慎办理平安退保

时间:2023-07-07 11:15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6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2023年第1号)的文件。1号文件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随着全国各地监管机构以及保险机构对“代理退保”的抵制之声越来越高,社会公众也开始了解什么是“代理退保”,通过“代理退保”中介办理平安退保有什么危害。

  “代理退保”中介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对保单持有人宣传“可代理全额退保”,怂恿保单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平安退保事宜,并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受此影响,一些本来没有退保意向的保险客户,也动了退保的心思。殊不知,通过“代理退保”中介办理退保,可能会损失得更多。

  A女士之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重疾险与医疗险,后来就是听从了“代理退保”不法中介的建议,觉得自己年轻,买保险浪费钱,就委托“代理退保”中介帮助她办理平安退保了。但是,其实并没有所说的“全额退保”这回事,保险公司是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费的。扣掉A女士要交给中介的不菲的代理费用,其实都没有退回多少钱,真是亏大了。后来,A女士家里有亲戚生了大病,她觉得保险还是很必要的,又想重新买保险,但是因为有了乳腺结节,结果重疾险与医疗险都需要加费或者乳腺疾病成了除外责任。A女士后悔莫及!本想着通过“代理退保”省钱,拿回之前几年已交的保费,但是退还的保费交了一大半给“代理退保”中介,到手的并没有多少,搞到最后重新投保,保费加费,最想投保的疾病却成了除外责任。除此之外,由于当初办理退保时把个人重要信息告诉了“代退”中介,结果这些信息被“代退”中介转卖获利,A女士到现在每天都能接到多个骚扰电话。

  保险监管机构在《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2020年4月9日)通告中提到:

  通过投诉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手段,但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则可能会对行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相关监管机构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是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

  二是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

  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代理退保”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个人利益,受到多方的抵制,我们也应该响应监管机构的号召,提高警惕,谨慎办理平安退保,防范“代理退保”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