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财经 > 商务+助企惠民|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成立30周年,鲁新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

商务+助企惠民|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成立30周年,鲁新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

时间:2024-06-11 10:33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海报新闻记者 刘娇 济南报道

  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第二十四次全体会议将于11月11日下午在山东济南举办,会议将聚焦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等议题交流研讨,发布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五年合作愿景,举行项目签约和揭牌仪式,进一步深化理事会合作机制,推动鲁新经贸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是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成立30周年,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是中国地方政府与新加坡建立的第一个省部间战略合作机制,已成为中新经贸合作的重要模式。

  1993年11月,由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提议,经原中国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外交部和新加坡政府批准,山东省与新加坡联合成立了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这是新加坡与中国地方政府成立的第一个经贸合作促进机构。之后,新加坡与四川、浙江、辽宁、天津、江苏、上海、广东也分别建立了经贸合作机制。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分别向新加坡贸工部和山东省政府负责,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双方合作规划和推进措施,确定重点合作领域和项目,引导、协调、促进双方企业间开展合作。理事会理事单位由双方政府经济、综合部门和大企业共同组成;双方各设联合主席1名,山东方联合主席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新方联合主席由贸工部或其他政府部门副部级以上高官担任。理事会双方分别设立秘书处,承办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理事会会议筹备和议定事项的落实。山东方秘书处设在山东省商务厅;新方秘书处设在新加坡贸工部企业发展局。原则上,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新加坡和山东省轮流承办。

  30年来,双方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全面合作”原则,构筑起了山东省与新加坡双方政府与民间、经济与社会、团体与企业各层面、各领域的交流平台,为山东和新加坡经贸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分别向新加坡贸工部和山东省政府负责,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双方合作规划和推进措施,确定重点合作领域和项目,引导、协调、促进双方企业间开展合作 。目前,共举办了23次理事会全体会议。

  “未来五年,新加坡-山东经济贸易理事会将在促进双向投资、开拓国际市场、打造标志性合作项目、加强人文交流四个方面加强合作。”山东省商务厅亚洲处处长马俊说。

  责编:刘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