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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训促交流,以交流促提升!济宁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检律同堂培训

时间:2023-11-29 10:01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是呼声,也是必然。

  近年来,济宁检察机关不断健全检律会商机制,拓展检律协作领域,通过联席会议、同堂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增进检律双方交流,促进法律理念融合和业务知识互补。

  为进一步搭建检律沟通交流平台,提升检律队伍综合素能,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近日,济宁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民间借贷、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题讲座。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高级研究员王朝勇现场授课。两级检察院部分干警,市司法局部分人员,律师代表共80余人参加培训。

  民事虚假诉讼与虚假诉讼罪在认定上的异同点是什么?

  在单方恶意诉讼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犯罪的情况下,法院认定民事虚假诉讼是否必须以“恶意串通”为前提?

  “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若不构成,如何对此类行为规制?

  ……

  作为虚假诉讼研究领域的专家,王朝勇主任围绕7个实务难题,通过深入剖析20个典型案例,对虚假诉讼的概念、特征、产生原因、表现形式、证据视角下的虚假诉讼等内容进行了生动细致解读,让参训人员深度了解了民间借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相关内容。

  授课接近尾声,学员们抓住机会,就虚假诉讼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等问题,向王朝勇主任请教。针对学员们的提问,王朝勇主任从理论研究、实务操作层面逐一予以解答。

  以培训促交流,以交流促提升。下步工作中,市检察院将立足实际,持续探索检律交流、同堂培训新形式,继续深化检律良性互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