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旨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城乡共同繁荣,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体现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城乡融合是指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融为一体的过程。就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来看,城乡融合发展的动力在“城”,重心在“乡”,途径在“融”,尤其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好城乡空间、人、地、钱等核心要素良性循环的文章,促进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 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各要素中,城乡空间协调是推进各种要素合理配置的先决条件;人作为核心要素,人居环境和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是根本;土地作为农民的基本财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和多元化发展是关键;升值收益和农民增收是保障,也是动力。因此,要以城乡空间协调、人、地、钱等关键要素的有序流动为突破口,从政策制度层面建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全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示范引领。 一以政策规划为引领,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首先,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科学把握国内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的差异和特点,明确村庄的分类或分级体系,指导乡村规划的编制。要从大区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区别对待,不宜采用“一刀切”的规划建设标准,突出小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强化其在城镇体系中的重要节点地位,增强对周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其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重点围绕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领办人及有创业计划的大学毕业生、退伍返乡军人等分类开展订单式线上、线下培训。打破城乡人才资源双向流动的制度藩篱,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一批有乡愁、想返乡创业的“新农”,引进一批有学历、能创新的“知农”,造就更多乡村本土人才,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认伍。最后,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平台载体建设,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在加大政府投资对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的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专营机构,构建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体系。此外,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积极探索农业重点领域合作新机制。 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首先,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可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加快改善全国农民住房条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乡村。其次,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间生产生活水平差距。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推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延伸。通过“乡村公共服务节点”的合理布局和设施配置,引导建设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乡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最后,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高标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好生活路,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管养和运输体系。 三以土地的增值效益为关键,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培育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新业态,释放乡村发展活力。推动传统农业的提档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差异化协同发展,逐步形成与“1+3”重点功能区发展战略相配套的农业区域布局。同时,积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制定“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另一方面,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股份合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快引入产业化经营的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等经营模式和“互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等新机制。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间土地入股、股份合作、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以资金的自由涌动为保障,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一方面,探索土地规模化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加速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碎片化零散耕地整合为连片规模经营。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联耕联种、农田托管等多种形式,引导土地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以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大力发展新型合作农场。通过村组干部分片包、农场主承包经营及聘请新型职业农民管理的方式,整村流转,成片规划,实现农地集中、经营集约、效益提升,促进农民工资性、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完善农地的升值收益分享,稳步持续提高农民收入。农民更强调土地的资产功能,注重土地的价值与增值。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要以农民利益为出发点,让他们合理分享到土地资产功能所带来的增值收益。如农民有补贴、项目支持,通过土地置换得到的利益、收入资金等,投入到后续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中,获取实实在在的收益,提高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共享城乡融合发展的成果,让他们走上生活更富裕道路。 (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白秋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