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天网》栏目《猎狗与野兔》,将于2024年8月14日20:05在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播出,欢迎大家收看。 野生动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保护动物资源,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系列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然而,面对利益的诱惑,仍有许多犯罪分子知法犯法,对法律条文视若无睹,以不法手段对野生动物进行非法狩猎,导致野生动物数量急剧下降,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给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平邑县地处山东省东南部,沂蒙山腹地,地势构造复杂,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本期节目,揭露了犯罪嫌疑人利用饲养的细犬以及一些狩猎设备对山东、内蒙古等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实施非法狩猎,从中牟取暴利,并进行押彩、赌博的行为。 为保护野生动物,平邑县警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者,斩断非法狩猎运输,切断非法收售野生动物黑色链条,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捍卫绿色家园。 针对本案的恶劣性、严重性,平邑县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联合多部门,集中投入警力,针对犯罪分子所留下的蛛丝马迹,抽丝剥茧,剥开案件层层迷雾,最终锁定犯罪分子身份,与此同时,警方顺藤摸瓜,查出更大的犯罪利益集团,一张涉及全国10余省,30余地市的非法狩猎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历时一年零6个月,在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警方成功打掉了一个跨越山东、河南、陕西、内蒙古等10省30余地市的非法狩猎网络。该非法狩猎网络中涉及的非法狩猎的野兔达4万多只,涉案价值达500余万元。打掉了9个犯罪团伙,抓获包括非法狩猎人员、野兔贩子、练狗场老板在内的70余名犯罪嫌疑人。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获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案件中嫌疑人狩猎的野兔,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三有”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 每个物种都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不仅破坏的是大自然的生物链,也是破坏生态平衡,侵害的终究是人类的切身利益。本案中的嫌疑人为牟取暴利,利欲熏心,肆意猎杀贩运野生动物,这种违法行为必将得到法律严惩。 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的未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希望每位公民能够通过该案例,从你我做起,树立法治意识,爱护动物,保护环境,崇尚自然,敬畏生命,拒捕拒食野生动物,人人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志愿者,以实际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张清华 万云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