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是指保险消费者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这是一种正常的金融行为。消费者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旦被黑恶势力利用,就有可能演变为一场“代理平安保险投诉退保”的骗局。 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短视频等渠道,冒充法律工作者骗取消费者信任,打出“全额退保”“修复征信”“逃废债务”“全额免息”等幌子,发布帮他人代理成功退保退息、逃避债务等的不实案例,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然后向消费者收取高额的“代理退保”咨询费、手续费,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身份信息和敏感金融信息。同时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怂恿或替代消费者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不实信息,并使用固定的投诉模板、千篇一律的投诉话术,以消费者代理人的身份向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进行平安保险投诉。结果是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保障损失。
平安客户侯先生于2015年购买平安公司的某款保险产品,2021年在某网站得知有“代理退保”公司可以办理全额退保,该公司向侯先生承诺可以办理全额退保,并向侯先生索要身份证号码、保单信息及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侯先生向该公司提前支付了咨询服务费1500元。随即,该“代理退保”公司以销售误导为由唆使侯先生向监管部门进行恶意投诉,要求平安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经平安保险公司调查核实,该案件属“代理退保”,后与侯先生沟通,双方在行协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两次,侯先生充分了解其保险风险保障后,表示愿意继续持有保单,但侯先生向“代理退保”公司支付的1500元咨询服务费已无法追回,导致经济受损。 2021年7月,原中国银行保险业协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案例中,所谓的“代理退保”公司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教唆侯先生编造退保理由向保险公司进行恶意投诉,要求保单全额退保,甚至骗取侯先生1500元现金委托其办理退保业务。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而且会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建议保险消费者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退保理财”手法新颖,隐蔽性强,一方面非正常退保将导致消费者失去保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另一方面退保资金大多被引诱转购“理财产品”,退保资金得不到保障,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所以保险消费者进行平安保险投诉前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此类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