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现实利益驱动,老字号品牌被仿冒造假、恶意攀附的案例屡见不鲜。近年来,得益于各方对老字号企业加大关注力度,以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新措施、新政策的出台,老字号侵 权案胜诉率不断提升。如去年年底,针对一起侵害稻香村注册商 标权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做出终审判决,对一审法院判定的被告侵害稻香村注册商 标权及赔 偿经济损失予以维持。
在苏州观前街百年旧址上改造升级后的稻香村体验店 据了解,稻香村是经原国内贸易部和商务部先后评审认定的中华老字号,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始创于苏州观前街,向来被茶食糖果行业公认为“稻香村”正宗之源,盛誉经久不衰,经过两个半世纪的传承发展,如今已是闻名中外的大型现代化食品企业集团。 作为“稻香村”品牌创立者和“稻香村”糕点类商标的持有者,早在清朝时期,稻香村名声就享誉全国,这也导致各地仿冒者不计其数。为此,从光绪年间起,稻香村就开始登报声明“只此一家,并无分出”,除了苏州观前街店外,皆为仿冒。
民国时期稻香村的商号注册证 1905年,稻香村向清商部申请注册“稻香村茶食糖果公司”,成为全国茶食糖果业与饮食服务业之第一家注册公司。1925年,稻香村又向民国农商部申请了稻香村商号注册证书,获颁第贰类第一百十号商号注册执照,获批“禾”字稻图商标。 1926年,稻香村完成洋式门面翻建工程,特意在门面上塑“禾”字稻图商标,两边分书“只此一家,并无分出”。同时,稻香村再次在《苏州中报》、《苏州明报》、《吴语》等报纸多次刊载广告,并声明“只此一家并无分出”,否定了其他家仿冒者。
稻香村在《苏州明报》声明“只此一家,并无分出” 新中国成立后,稻香村的品牌保护意识更是与时俱进,除了在原有商标基础上重新申请“禾”字商标,还分别于1982年、1988年提出申请“稻香村”商标(稻香村DXC),1983年、1989年核准注册,注册类别为第30大类,3006小类,应用范围涵盖饼干、果子面包和糕点。2013年,糕点类“稻香村”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而在苏州观前街百年旧址上改造升级的稻香村国潮体验店,可能是中国唯一一家近三个世纪连店址都没有变过的店铺。 百年来的维 权努力,让稻香村一直走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前沿,然而在可观的商业利益面前,至今仍阻挡不住诸多仿冒者。自2010年起,稻香村在全国各地对假冒稻香村发起维 权打假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有100起之多,无一例外获得支持,其正宗及鼻祖地位不可撼动。
稻香村商标 在此也提醒大家,为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稻香村产品,并且认准“稻香村DXC”商标! |